同一只债券,凭什么有人多拿五倍?——把「要挟」写进期权定价
本文读的是 David (2001,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):可回售证券(putable securities)的持有人,事实上对公司的流动资产握有「第一索取权」,因而能用「逼一家有偿付能力的公司破产」来要挟股东。这份要挟,让回售权的真实价值远超它的内在价值(intrinsic value)。本文用多边讨价还价理论把这份战略价值(strategic value)算了出来——它取决于发行人的规模、潜在的破产成本,以及回售债券在持有人之间的分布相对于公司流动性头寸的位置。
1 一桩没头没尾的「赎身费」
先讲一个 1995 年的故事。
那一年秋天,Kmart 公司站在了破产的悬崖边上。说它要破产,听上去很荒唐:它手上握着超过 $1 billion 的现金和有价证券,整个公司的资产价值高达 $16 billion。这怎么看都是一家有偿付能力的公司。可它偏偏快被逼死了——因为评级机构把它的债券一路下调,眼看就要触发 $550 million 毒丸回售债券(poison put bonds)的回售条款。一旦触发,债券持有人有权在评级跌破某一档的当天,把债券按面值塞回给公司。
问题来了。Kmart 的现金明明够还。可它的高级银行债权人早就写好了契约:被加速偿付的回售债券不得超过总额的五分之一。换句话说,只要有超过这个临界比例的持有人同时行权,Kmart 就被迫只能选择破产清算——哪怕它本质上完全偿得起。
故事的结局是:Kmart 跟债权人谈成了和解,掏出一笔钱让债券持有人交出手里的回售权。媒体报道说,最终一共支付了 $98 million。而最耐人寻味的一个细节是——同样的债券,一家保险公司每一美元拿到的钱,是持有相似债券的银行的五倍。
请停下来想一想这件事的荒谬之处。同一张合同,同样的票面,同样的回售条款,凭什么有人拿一份,有人拿五份?如果回售权的价值就等于它写在纸上的那点东西——「按面值卖回」与「市价」之间的差额——那所有人理应拿一样的钱。可现实不是。
这就是 David (2001) 这篇论文要回答的问题:回售权的真实价值,到底是什么决定的?
2 内在价值之外,还有一份「要挟」
首先要把两个概念分开。
一份回售权的内在价值(intrinsic value),是教科书式的:如果债券的无套利市价 P_D < 1(每一美元面值),那么把它按面值 $1 卖回给公司,就赚到了 1 - P_D。这是把回售权当成一份普通的「看跌期权」来算——只盯着合同条款本身。
但 David 的洞见是:在流动性危机里,回售权持有人手里握着的,不只是一份合同,而是一件武器。
为什么?因为回售触发的那一刻——记为时刻 q_P,也就是公司信用评级第一次跌到触发档位的时刻——假设公司有效的流动资产小于需要偿还给回售持有人的金额。注意「有效」二字: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未必能用,往往银行债的契约会限制公司在困境中动用这些现金。于是公司没法同时满足所有人的回售要求;它要么贱卖资产、要么高息举债、要么干脆破产。每一条路都要付出破产成本(financial distress costs)。
正因为有这笔成本悬在头上,公司宁愿坐下来跟持有人谈:「别行权了,我给你一笔钱,把回售权交出来。」于是一场讨价还价开始了。而持有人能从股东兜里抠出多少,取决于他威胁的可信度有多高——他能不能真的、单凭自己(或联合几个人)就把公司推下悬崖。
这正是「战略价值 > 内在价值」的来源。内在价值只问「合同值多少」,战略价值还要问「拿着这件武器,你能要挟到多少」。两者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才相等:公司的有效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全部回售债券。一旦流动性/可回售债务之比小于 1,缺口出现,要挟就有了价值。
而那家保险公司之所以能拿到五倍——按本文的逻辑——正是因为它在「谁是关键一票」的格局里,处在一个比那些零散银行更有威胁力的位置上。
3 一场多边讨价还价,与一个意外的「捷径」
接着,一个自然的问题是:威胁的可信度,到底怎么量化?
David 把回售危机刻画成一个多边讨价还价(multilateral bargaining)博弈:公司(代表股东)和各个回售债券持有人轮流出价、还价,直到达成和解。这类「轮流出价」的非合作博弈,传统上以 Rubinstein (1982) 为源头。但参与人一多,求解就变得棘手。
真正关键的一步在于:David 借用了 Hart and Mas-Colell (1996) 的结果——这个轮流出价博弈的解,恰好等于一个合作博弈论里的概念:Shapley 值(Shapley value)。
Shapley 值给每个参与人分配的价值,等于他的期望边际贡献。所谓边际贡献,就是「他加入某个联盟,让这个联盟的价值增加了多少」;所谓期望,是对所有可能形成的联盟取均匀分布的平均。形式上,参与人 i 的 Shapley 值为:
$$\Phi_i = \sum_{S \subseteq I \setminus \{i\}} \frac{|S|!\,(|I|-|S|-1)!}{|I|!}\,\big[\,v(S \cup \{i\}) - v(S)\,\big]$$
这里 I 是全体参与人(公司加上所有回售持有人),v(S) 是联盟 S 在大家都做出联盟最优决策时的价值。括号里那一项 v(S∪{i}) - v(i) 就是 i 的边际贡献,而前面那个组合系数,正是「i 恰好以这种次序加入」的概率。
这个换算之所以漂亮,是因为它把一个难解的动态博弈,变成了一个可以「数联盟」的组合问题。而它的经济含义更直白:一个持有人值多少,取决于他有多大概率成为「关键先生」——即他的加入,恰好能让一个本来不够格的联盟,凑足了把公司逼上绝路的筹码。
然后,本文给出了一个让人会心一笑的结论。当回售债务被一连续统的、无穷小的持有人持有时(也就是公开市场上典型的散户化债券),任意一个持有人「身处一个有威胁力的联盟」的概率,恰好等于一个简单到可以写在信封背面的数字:
$$\lambda = \frac{\text{(effectively liquid assets)}}{\text{(putable debt)}}$$
流动性除以可回售债务。λ < 1 时,战略价值就严格大于内在价值;λ ≥ 1 时,两者重合,要挟失效。规模和分布在这里第一次显形:公司越小、潜在破产成本越高、流动性相对回售债务越薄,这份「要挟溢价」就越厚。
这也解释了 Kmart 故事里那个五倍之谜的方向:当债务并非均匀地握在无穷小持有人手里,而是有人持有「一大块」时,大持有人可能成为不可替代的关键先生,从而攫取额外的战略价值;而那些零散的小持有人,单凭自己谁都威胁不了公司,边际贡献趋近于零(David, 2001, Section 4.2 对「一个大持有人 + 一群小持有人」的情形有专门刻画)。
4 模型:把博弈解,焊进结构化债券定价
这篇论文的技术贡献,在于把上面这套博弈论的结论,当作边界条件,塞进了一个标准的结构化(structural form)债券定价框架里。下面把模型一步步拆开。
第一步:资产价值过程。 公司有一份生产性资产,其无杠杆市值 V 在风险中性测度下服从几何布朗运动(assumption 1):
$$\frac{dV}{V} = [\,r - d\,]\,dt + \sigma\,dz$$
r 是常数无风险利率,d 是付给证券持有人的价值比例,z 是维纳过程。这是 Merton (1974)、Black and Cox (1976) 以降所有结构模型的起点。
第二步:资本结构与重组边界。 公司有高级债(面值 B)、初级非回售债(D^{NP})、初级回售债(D)。各类债权人有最低净值保护契约 a_S,股东能拿走资产净值的一个比例 a_E,破产成本是公司价值的一个比例 φ。只有当公司价值高于某个重组边界 V_D 时,债务才允许被滚动续期;一旦资产价值跌到 V_D,公司立刻申请破产(assumption 3):
$$V_D = \frac{1}{(1-\phi)(1-a_E)}\,\big[\,a_B\,B + a_D\,(D + D^{NP})\,\big]$$
直觉上,V_D 是「能保证每一类负债拿到最低偿付」的最小资产价值。
第三步:无危机时的债券定价。 用 Leland and Toft (1996) 的框架,一美元初级债在 t 时刻、于 T 到期、公司价值为 V 时的价格为:
$$P_D(V, V_D; t, T) = \frac{c_D}{r} + e^{-r(T-t)}\Big(1 - \frac{c_D}{r}\Big)\big(1 - F(V, V_D; t, T)\big) + \Big(a_S - \frac{c_D}{r}\Big)\,G(V, V_D; t, T)$$
其中 F(·) 是资产价值首次击中 V_D 的首达时间(first passage time)的累积分布函数,G(·) 是其贴现密度的积分;两者都有 David 在式 (4)–(6) 给出的闭式解(基于标准正态分布 N(·))。这一项就是把「公司随时可能在到期前撞上违约边界」这件事算进了债券价格里——关于把违约刻画成一道「障碍」、而不是只盯着到期日的思路,可参见《公司随时都可能倒下,期权定价却只盯着还债那一天》。
第四步:回售触发与破产时的偿付。 设 V_R 为对应触发评级 R 的资产价值,q_P 为 V 首次击中 V_R 的时刻。若被加速偿付的回售债超过触发额 T,公司被迫破产,此时按绝对优先级(absolute priority)偿付(assumptions 4–5):
$$B_F = \min\{(1-\phi)V_R,\ B\}$$
高级债先拿,剩下的在初级债之间按面值比例分配,股东拿残值。这里 V_R 高于违约边界 V_D,所以一旦在评级边界被逼破产,偿付仍按优先级进行。
第五步:定义「待分的饼」。 危机谈判桌上,股东和回售持有人要分的那块「饼」v̄_{q_P},等于资产价值,减去预期破产成本,再减去要付给高级债和初级非回售债的部分(式 15)。这是全文最核心的一个等式,把它逐项标注如下:
剩下的这块饼,就是股东与回售持有人要通过讨价还价瓜分的对象。回售持有人能切走多少,正是由第 3 节的 Shapley 值决定的。
第六步:让谈判有解的条件。 David 引入一个条件,保证谈判能够成功(Condition 1)——评级边界 V_R 要足够高,高到即便公司被回售逼入即时破产,回售持有人也能全额收回面值(D_F = D):
$$(1-\phi)\,V_R \ge B + D^{NP} + D$$
这个条件等价于说:在触发评级那一刻,公司扣除潜在破产成本后的资产,仍然盖得过全部债务的面值。它的妙处在于:满足时,交易在行权时刻表现为「股东向债券持有人付一笔一次性的钱、但不立即破产」;不满足时,谈判可能破裂。David 在 Example 1 里给了一组具体参数(B=1, D^{NP}=1, D=0.5,a_B=0.7, a_D=0.5, a_E=0.25, φ=0.04,得 V_D=2.013),并说明只要波动率 σ 高于某个下界,Condition 1 就成立——因为给定违约概率,波动率越高,评级边界就越高。
最关键的创新,就在第五、六步与第三步的「焊接」处:把行权时刻的战略价值,当作事前定价的边界条件。换句话说,市场在危机之前给回售债券定价时,已经把「将来万一触发、持有人能要挟到多少」折现了进来。
5 校准:要挟溢价,真的写进了收益率里吗?
到这里,模型还只是逻辑自洽。它能不能解释真实数据?
David 做了两件校准。
其一,是对 Crabbe (1991) 的发现做反向验证。Crabbe 观察到,1980 年代末发行的投资级毒丸回售债券,在二级市场上的收益率出现了下降——也就是说,投资者愿意为「带回售保护」的债券多付钱。David 的校准显示,毒丸回售权的战略价值,是解释这些收益率下降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。换句话说,市场早就在为那份「将来能要挟」的可能性定价,只是过去没人把它从内在价值里分离出来。
其二,是把模型校准到 Kmart 1995 年的具体情境。结论同样指向:战略价值是回售持有人最终拿到偿付的重要决定项——这与 $98 million 的赎身费、以及保险公司拿到五倍的事实方向一致。
这类证券绝非小众。根据 Securities Data Company 的数据,1991–1997 年间约有 $141 billion 的毒丸回售债被发行,占样本期内全部非金融债券发行的近 15%;发行公司的中位数面值约 $250 million——这恰好是一家公司可能在危机里需要应付的流动性外流的量级。而 1999 年 General American Life 的案例则把舞台搬到了保险业:一家拥有 $29 billion 资产的公司,因为无法满足 $5 billion 投资协议(funding agreements, FAs)的同时回售而求助监管者,最终在支付了约面值 10% 的即时款项、并被 MetLife 收购后才收场。
6 文献脉络
David (2001) 站在两条河流的交汇处。
一条河是结构化信用定价。从 Merton (1974) 把公司股权看成一份看涨期权、Black and Cox (1976) 引入债券契约条款的违约边界开始,结构模型一路演进:Leland (1994) 把税盾、破产成本与最优资本结构装进同一个框架,Longstaff and Schwartz (1995) 给出可处理浮动利率债的简洁解,Leland and Toft (1996) 则补上了内生破产与信用利差期限结构——本文的债券定价骨架正是借自后者(关于结构模型在实证里「不是把利差算低了、而是算散了」的困境,可参见《结构模型给债券定价,错的从来不是「太低」,而是「太散」》)。
另一条河是风险债务中的战略行为。Franks and Torous (1989) 实证发现,破产前后绝对优先级的违反,是债权人与股东之间存在战略博弈的信号;Anderson and Sundaresan (1996) 与 Mella-Barral and Perraudin (1997) 给出了公司提供「战略性偿债」(往往低于承诺额)的条件。这些早期工作大多依赖某一方的「先动优势」。David 用轮流出价框架做了一个微妙的修正:先动优势在瞬时谈判或破裂概率趋零的极限下会消失,但它并未凭空蒸发,而是被重新分配给了其他参与人——所以前人那些定性结论在本框架里依然成立。
而最直接的思想源头,是 Dunn and Spatt (1984) 对偿债基金债券(sinking fund bonds)的战略分析:大持有人通过囤积大量在市流通的债券,成为偿债基金要求里的「关键先生」,从而向公司索取高于市价的偿付。David 指出,尽管经济情境不同,偿债基金持有人与回售持有人的战略地位惊人地相似——本文可以看成把 Dunn-Spatt 的「关键先生」逻辑,从偿债基金搬到了流动性危机里的回售证券,并用 Hart-Mas-Colell 的现代讨价还价理论给了它一个统一的解。Dunn and Spatt (1999) 后来还用类似思路解释了为什么按揭合同通常可赎回(callable)却不可回售(putable)。
关于「债权人用威胁来要挟股东、而威胁的可信度本身就是定价对象」这一母题,本博客另有一篇相邻的文章可对读:《威胁要「全赎回」,债主该不该信?》。
7 评论与延伸(Q&A + 研究方向)
(a) 几个可能的疑问
Q:「战略价值」和普通的「期权内在价值」到底差在哪?
内在价值只看合同:把面值卖回、与市价的差额,是一个单边的计算,不依赖别人怎么做。战略价值则是一个博弈的结果:你能拿多少,取决于你是不是关键一票,而这又取决于别人持有多少、流动性触发线卡在哪里。本文证明,只有当「有效流动资产 / 可回售债务」之比
λ ≥ 1时两者才重合;λ < 1时,战略价值严格更高。
Q:用 Shapley 值合理吗?现实里的谈判哪有这么「公平」?
关键不在于「公平」,而在于 Hart and Mas-Colell (1996) 证明了:一个具体的、轮流出价的非合作博弈,其均衡解恰好收敛到 Shapley 值。所以 Shapley 值不是凭空假设的分配规则,而是某类讨价还价过程的结果。当然,这依赖风险中性偏好(assumption 10)等简化——风险厌恶下的多边谈判,本文坦承超出了它的范围。
Q:为什么同一只债券,保险公司能拿到银行的五倍?
因为「关键先生」不是均匀分布的。当债务并非全握在无穷小持有人手里,而是某些人持有一大块、且其持有量恰好跨过了触发额
T的临界位置时,这些人的边际贡献远高于零散持有人。本文 Section 4.2 专门刻画了「一个大持有人 + 一群小持有人」的情形:小持有人单独谁都威胁不了公司,边际战略价值趋零;大持有人却能。监管也会插一手——Gen. Amer. 案例里,货币基金被规定不得剥离回售权去做战略要价,于是它们拿不到这份溢价。
Q:Condition 1 是不是把最有意思的情形(谈判破裂)给假设掉了?
部分是。Condition 1 保证了「谈判能成、且回售方全额回收面值」,这让定价干净可解。代价是它排除了「谈判真的破裂、公司在评级边界违约」的均衡。本文也指出,若在不满足 Condition 1 的评级边界写回售权,破裂确实可能发生,届时评级需要按
V_R处的违约重新校准。所以这是一个为了可解性付出的、被明确标注的边界。
Q:这跟我们常说的「公司债市场流动性危机」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本文讲的是发行人自身的流动性(公司有没有现金还回售款),而不是二级市场的交易流动性(债券好不好卖)。两者都叫「流动性危机」,机制却完全不同——后者的微观解剖可参见《差点死掉的那个市场:一场公司债流动性危机的微观解剖》。把两种流动性放进同一个框架,恰恰是一个值得做的延伸。
Q:模型预测,公司应该尽量把回售债「打散」给无穷小持有人吗?
逻辑上是的:分散持有会削弱单个持有人的关键性,从而压低公司要付的战略溢价(在
λ给定时)。但即便全部打散,只要λ < 1,战略价值仍然为正——这正是本文与 Dunn-Spatt (1984, Proposition 1) 一致的结论。所以「打散」能缓解、但消不掉要挟。
(b) 几个可能的研究问题与提案
1. 把「发行人流动性」与「市场流动性」并入同一框架。
【经济故事】回售触发往往伴随评级下调,而下调本身又会恶化二级市场流动性、推高发行人再融资成本——两种流动性互相喂养,可能放大危机。【可行性】中。需要把 David 的博弈边界条件嫁接到一个含交易成本/做市商资本的二级市场模型上;纯理论可做,实证识别困难(要同时观测持仓分布与做市深度)。
2. 外资持有人会不会改变「关键先生」的格局?
【经济故事】外资在危机中的行为常被刻画为「赖着不走」或集体撤离(参见《外资真是「蝗虫」吗?》)。如果回售债的外资持有比例高、且其行权动机与本地机构系统性不同,战略价值的分布会被重写。【可行性】中。需要带持有人国籍标签的债券持仓数据(如美国的 eMAXX / 保险公司 NAIC 申报),用回售触发事件做事件研究。
3. 评级触发条款的「拥挤」效应。
【经济故事】当大量债券把回售/重置条款挂在同一档评级上,一次集体下调会让许多发行人同时进入谈判——这是一种被合同制造出来的系统性风险。【可行性】高。SDC / Mergent FISD 有债券契约条款的字段,可统计「评级触发型」回售债的存量分布,结合评级迁移矩阵估计同步触发的概率。识别相对干净。
4. 把战略价值从信用利差里「剥离」出来并定价。
【经济故事】如果市场确实为「将来能要挟」付费,那么带回售权的债券与同发行人、同期限的普通债之间,应存在一个可观测的、随
λ变化的利差。【可行性】中高。需要匹配同一发行人的回售债与非回售债(类似《一张「期权」三种戴法》的对照思路),用公司流动性头寸的代理变量去解释这个利差的横截面。
5. 多边谈判下的风险厌恶。
【经济故事】本文承认风险中性是关键简化。现实里,临近危机的持有人很可能极度风险厌恶,这会改变他们的出价行为,进而改变战略价值的分配。【可行性】低。带风险厌恶的多边轮流出价博弈本身就是博弈论的开放难题(本文亦明言超出其范围),更偏理论攻坚。
8 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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