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来炒掉老板?——当法律不管事,意大利公司里那场无声的权力制衡
本文读的是 Volpin (2002,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):在投资者保护薄弱、控股股东遍地、金字塔层层叠叠的意大利,公司治理好不好,不取决于有没有「大股东」,而取决于这个大股东是谁、控制权握得有多牢、自己又押了多少身家。当控股家族亲自坐进管理层、当控制权稳稳攥在一人之手、当他持有的现金流权又不到一半时,治理最差——表现为更替对业绩几乎不敏感,以及更低的 Q 值。
1 一个被「投资者保护」绕开的问题
过去二十多年里,公司治理研究有一条几乎成了共识的主线:法律保护投资者,投资者才敢把钱交出来。La Porta 等人 (1998, 2000) 把这条线讲得最响——一个国家的法律越能保护中小股东,所有权和控制权就越能分离,企业越能从外部融到资、越能成长。(关于这条「法与金融」的脉络,可参见《把法律写成一个「被抓的概率」:投资者保护如何长出一国的股市》。)
可这条线讲到一半,会撞上一个尴尬的事实:地球上大多数国家,恰恰是「法律不太管事」的国家。那里的公司没有英美教科书里那种股权高度分散、职业经理人当家、外部接管虎视眈眈的样子。相反,它们普遍有一个清清楚楚的控股股东(controlling shareholder),常常还借助金字塔结构(pyramidal group)和无表决权股(nonvoting shares),用很少的现金流权撬动很大的控制权。
于是一个自然的问题是:在这样的地方,谁来管老板?
教科书会给一个乐观的答案。La Porta 等人 (1999a) 指出,在投资者保护差的国家,正是金字塔和双重股权这类「土办法」维持了足够高的股权集中度——控股股东既有动机也有权力去监督管理层(monitor management),于是经典的「股东—经理人」代理问题反而被压住了。
但 Bebchuk (1999)、Wolfenzon (1998)、Bebchuk、Kraakman 和 Triantis (1998) 在理论上泼了一盆冷水:你压住了第一个代理问题,却放出了第二个。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一致,他可以通过定向增发、关联交易、转移定价、转移资产等手段,把财富从中小股东兜里掏走——Johnson 等人 (2000) 给这种行为起了个传神的名字,叫掏空(tunneling)。两股力量一加一减,结果到底是好是坏?理论家们的判断是:第二个问题往往会放大而不是缩小代理问题。
这正是 Volpin 这篇论文要回答的——不是靠又一个模型,而是靠数据:在投资者保护薄弱的意大利,公司治理究竟好不好?好坏又取决于什么?
2 为什么是意大利
要把这个问题问清楚,你需要一个把「控股股东 + 金字塔 + 私利」三件事推到极致的实验室。意大利几乎是为此量身定做的:法律对债权人和股东的保护都弱、执法低效、股权高度集中、金字塔和无表决权股泛滥。
有多极致?Zingales (1994) 量过一个最直观的指标——表决权溢价(voting premium),也就是有投票权的股票比同一家公司没投票权的股票贵多少。意大利的平均溢价高达 82%;作为对照,美国只有 10%、英国 13%、加拿大 23%、瑞士 27%。这 82% 就是「控制权私利」在市场上明码标价的一张收据:在意大利,攥住控制权这件事本身,值很多钱。(控制权到底值多少、又写在哪国法律里,可参见《同一家公司,两种股票,两个价格——控制权的价钱,写在一国的法律里》。)
既然控制权这么值钱,那么一个握有控制权、又亲自当家的大股东,凭什么会让自己被「炒掉」?这就把我们引向了本文的核心工具。
3 核心工具:用「更替对业绩的敏感度」给治理称重
怎么量一个公司(或一个国家)的治理好不好?现有文献给了两把尺子。
第一把,源自 Coughlan 和 Schmidt (1985)、Kaplan (1994a) 与 Coffee (1999):一个治理良好的体系,会惩罚业绩差的经理人。所以你去看「业绩下滑时,高管会不会被换掉」——也就是高管更替对业绩的敏感度(sensitivity of turnover to performance)。敏感度越高,治理越好。
第二把,源自 Morck、Shleifer 和 Vishny (1988) 以及 McConnell 和 Servaes (1990):直接看公司估值(Q 比率)。治理差会让公司被低估。
本文把两把尺子都用上,而且最关键的一步在于:它不只问「敏感度高不高」,而是问「敏感度如何随所有权与控制结构变化」。换句话说,把全样本切开,看在哪一类公司里,老板会因为干得差而下台;在哪一类公司里,干得再差也稳如泰山。
围绕这一个核心,论文提出了三组对偶的假设——既针对「更替」,也针对「Q 值」:
- 壕沟假设(Entrenchment Hypothesis):如果控股股东本人就是高管,更替更低、对业绩更不敏感,
Q也更低。 - 激励假设(Incentive Hypothesis):控股股东持有的现金流权(cash-flow rights)越大,更替对业绩越敏感,
Q越高——因为他越能把自己行为的后果内部化,监督管理层的动机越强。 - 外部监督假设(Outside Monitoring Hypothesis):有大的中小股东、或者有投票联盟(voting syndicate)时,更替更高、更敏感,
Q更高。
第三个假设里那个「投票联盟」是意大利特色,也是全文最妙的一笔,后面专门讲。
4 数据:把每一条控制链都追到底
样本来自 Il Taccuino dell'Azionista(Il Sole 24 Ore 的年度刊物),覆盖 1986–1997 共 12 年米兰交易所的全部上市公司,剔除银行、保险(会计口径不可比)和外国注册公司,再去掉上市不足三年的(算不出业绩与更替)。最终回归样本是 205 家公司、1,611 个观测。
观测被按最终所有者(ultimate owner)分成四类:外资控制 106 个、国家控制 216 个、银行控制(公司违约后银行接管)55 个,其余 1,234 个由意大利个人或家族控制——这就是本文聚焦的家族控制公司(family-controlled firms)。
最见功夫的是变量构造。意大利法律把交叉持股限制在表决权的 2% 以内,且被控公司不能行使其母公司的投票权,所以控制链是可追溯的。作者沿着控制链一路算到底:
- 现金流权=沿控制路径各层表决权(按持股比例)的乘积,再扣掉无表决权股;
- 表决权=沿控制路径上控股股东掌握的最小那一层投票份额。
为什么是「最小那一层」?论文用 Pesenti 家族的金字塔(Fig. 1)讲得很清楚:Pesenti 家族通过控股公司 Italmobiliare 控制 Italcementi,Italmobiliare 在 Italcementi 持有 54.26% 投票权,但家族在 Italmobiliare 只有 44.87% 投票权——要动用前者,必须先过后者这一关。所以家族在 Italcementi 的有效投票权只有 44.87%。这就是多套一层金字塔的「负担」。与此对照,家族在 Italcementi 的现金流权被层层稀释到只剩 9.5%(=29.4%×32.4%)。一边是 44.87% 的控制权,一边是 9.5% 的现金流权——金字塔造出的这道楔子(wedge),正是后面所有故事的根源。(把整个欧洲大陆的控制链都这样剥到底的姊妹工作,可参见《谁才是这家公司真正的主人?——把欧洲 5232 家公司的控制权一层层剥到底》。)
被解释变量是高管更替(Top executive turnover):一个虚拟变量,当 t 到 t+1 间至少一半的顶层高管被替换时取 1。之所以不用 CEO 更替,是因为意大利公司里总裁、副总裁、CEO(Amministratore delegato)权力相近,没有清晰的排序,有的公司甚至没有 CEO 或有好几个。作者还用 LEXIS-NEXIS 把可识别的退休案例(42 个)剔出更替。业绩则用两个口径:EBIT/总资产的变化(同 Denis 和 Kruse, 2000),以及年度股票收益率(自 Warner 等, 1988 与 Weisbach, 1988 以来的标准做法)。
描述统计里几个数字值得记住:控股股东平均持有 38.0% 的现金流权(中位 40.5%,最低只有 0.3%,最高 99.4%)、平均控制 56.4% 的表决权;高管更替平均发生率 0.14;约 15% 的公司存在投票联盟。
5 先看全样本,再切开看
第一步,论文按业绩五分位列出平均更替率(Table 2)。全样本里,更替确实和业绩负相关:以 EBIT 变化排序,最差组(第 1 组)的更替率 22.5%,最好组(第 5 组)只有 14.5%,差异在 1% 水平显著;以股票收益排序,是 19.3% 对 14.4%(5% 显著)。基本假设成立——干得差,更容易下台。
但一旦切开看,故事就分化了。在家族控制公司里,这个负向关系最干净、最强:EBIT 口径下最差组 21.6% 对最好组 12.6%(1% 显著),股票收益口径下 19.1% 对 12.0%(1% 显著)。而国家控制和外资控制公司里,更替对业绩几乎不敏感(差异不显著)——国企的高管更替更多被政治而非经济因素左右。正因为家族公司样本量大、口径同质,论文把后续分析都集中在它身上。
接着,一个自然的问题是:同样是家族公司,为什么有的老板一干差就走人,有的却纹丝不动?这就要把三组假设逐一拖到回归里对质。
6 三个发现:壕沟、激励、与可竞争的控制权
论文用带交互项的回归来刻画「更替—业绩」关系如何随控制结构变化(如表 3 所示):核心是看各类控制结构的虚拟变量与业绩的交互项,是否显著改变了更替对业绩的斜率。三个发现层层递进。

Table 3: presents the results of two regressions that characterize the relationship
第一,控股股东被「壕沟」保护着。 当顶层高管属于控股股东家族时,更替的概率及其对业绩的敏感度都显著更低。这与 Denis 和 Denis (1994)、Denis、Denis 和 Sarin (1997) 在美国的发现一脉相承——大股东兼任高管时,给定业绩,更替显著更低。在意大利,因为控制权私利极大(那 82% 的溢价),控股股东更有动力把自己「焊」在管理层位置上,以保住攫取私利的能力。壕沟假设成立。
第二,现金流权越多,越「下得去手」。 控股股东持有的现金流权越大,更替对业绩越敏感。直觉很简单:监督管理层是有成本的,只有当你真金白银押得够多、能把后果内部化时,你才舍得花力气去换掉一个差劲的经理人。激励假设成立——这也正是金字塔的危险所在:它恰恰把现金流权稀释到很低。
第三,也是最关键的一步——投票联盟。 大约 15% 的意大利公司由一个投票联盟(sindacati di voto)控制:若干重要股东签订有约束力的协议,约定在若干年(通常三年)内一致投票。这种联盟帮助最大股东在自身持股不足时也能控制公司。本文发现,有投票联盟时,更替对业绩显著更敏感。
为什么?因为投票联盟意味着控股股东没有把控制权锁死——控制权变得「部分可竞争(partially contestable)」。论文举了 Olivetti 的例子:De Benedetti 长期担任董事长,自己只有 15% 投票权,靠一个投票联盟再凑 25%。1996 年 1 月,在多年糟糕业绩之后,这个联盟破裂;同年 9 月,De Benedetti 被迫辞去所有管理职务。联盟一散,壕沟就塌了。
这第三点反过来照亮了「外部监督假设」的真相:单纯的大中小股东(large minority shareholders)并不起监督作用——它既不提高更替对业绩的敏感度,也不提高估值。中小股东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才有治理价值:当他们的票是控股股东控制公司所必需的时候,也就是身处投票联盟之中。换句话说,能制衡老板的从来不是「持股」,而是「老板需不需要你点头」。
7 用估值再验一遍:Q 比率
如果「更替对业绩不敏感」真是坏治理的标志,它应该写进公司的市场估值里。论文于是把同样的因子放进 Q 比率回归(Table 5,此处用作者勘误后的正确版本——原文 Table 5 里「投票联盟」那一行被手滑多打了两个减号,详见《两个手滑的减号,差点把「投票联盟」钉成了坏人》)。
结论与更替分析完全自洽:
- 业主兼高管虚拟变量(Owner-manager dummy)的系数一律为负,且随设定收紧愈发显著:从
−0.067(10%)到−0.116(1%),在加入公司固定效应后仍为−0.092和−0.083(均1%显著)。控股股东亲自当家,公司估值更低。 - 投票联盟虚拟变量(Voting syndicate dummy)的系数显著为正:行业固定效应下高达
0.400(1%),公司固定效应下仍有0.141(10%)。控制权部分可竞争,估值更高。 - 大中小股东虚拟变量的系数则是
−0.072与0.000,均不显著——再次印证:除非进入投票联盟,否则大中小股东对估值毫无帮助。 - 回归还包含规模(
Size,系数约−0.06到−0.09,显著为负)和年度虚拟变量;公司固定效应模型的调整R²高达0.654/0.656,N = 1,234。
此外,在金字塔内部,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公司 Q 值显著更低(低 13% 到 27%),与「金字塔通过制造投票权—现金流权楔子放大代理问题」的论断一致。一个可能的机制是:好的经理人被「提拔」到金字塔更高层,损害了底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。而且,金字塔顶端公司的更替率只有 6%,子公司却有 16%——因为控股家族坐在控股公司里、控制权焊得最死,而顶端公司的表决权溢价也显著高于子公司,正说明私利在顶端最大。
8 文献脉络
把这篇论文放回它的坐标系,会看到两条河流在这里汇合。
一条是高管更替—业绩敏感度这条经验河流:从 Coughlan 和 Schmidt (1985) 开端,经 Warner、Watts 和 Wruck (1988)、Weisbach (1988) 把股票收益确立为标准业绩口径,到 Denis 和 Denis (1994)、Denis、Denis 和 Sarin (1997) 把「大股东持股越高、更替越不敏感」钉进美国数据;与之并行的是 Morck、Shleifer 和 Vishny (1988)、McConnell 和 Servaes (1990) 开创的所有权—估值(Q)这条河流。
另一条是 La Porta、Lopez-de-Silanes、Shleifer 和 Vishny (1998, 2000) 掀起的法与金融大潮,以及它的两条支流:Zingales (1994) 用表决权溢价量出控制权私利、La Porta 等 (1999a) 描绘出全球的金字塔与控股股东版图,加上 Bebchuk (1999)、Wolfenzon (1998) 关于金字塔会放大代理问题的理论,和 Johnson 等 (2000) 命名的「掏空」。
Volpin (2002) 站在两条河的交汇点上:它把美式的「更替敏感度 + Q」工具箱,搬到一个 La Porta 式「弱保护 + 控股股东 + 金字塔」的极端环境里,第一次给出了直接的微观证据——证明在这种环境下,治理质量并非由「有没有大股东」决定,而由大股东的身份、控制权的可竞争性、以及他押了多少现金流权三件事共同决定。
9 评论与延伸(Q&A + 研究方向)
(a) 几个可能的疑问
Q:既然控股股东能压住经典的「经理人偷懒」问题,为什么结论还是「治理差」?
因为本文衡量的是第二重代理问题。控股股东确实有动机监督一个外人经理(激励假设、投票联盟的结果都支持这点);但当他自己就是经理、又只押了很少现金流权时,他要监督的对象就是他自己——他更愿意稳坐位子攫取那
82%溢价代表的私利。Q普遍偏低、底层公司再低13%–27%,量的正是这重损失。
Q:「投票联盟提高敏感度」——会不会反过来,是联盟在维护大家族间的合谋、稳固控制?
论文自己也承认这种可能:投票联盟既可能让控制变得「可竞争」(De Benedetti 那样联盟一散就下台),也可能是几大家族结盟、共同维稳。数据上联盟显著提高了敏感度和
Q,支持前一种解释占主导;但这是一个净效应,不排除部分联盟属于后者。这正是该结论最需要警惕的地方。
Q:用「至少一半高管被换」当更替,而不是 CEO 更替,会不会把信号搞糊?
作者的理由是意大利公司高管之间没有清晰的权力排序、且常无单一 CEO,用 CEO 口径反而失真。代价是这个口径较粗,可能混入非纪律性的换届;作者用 LEXIS-NEXIS 剔除了
42例退休来缓解。方向上更可能低估敏感度,所以显著的负向关系仍可信。
Q:现金流权和「业主兼高管」会不会高度相关,导致激励效应和壕沟效应分不开?
两者确实相关(家族当家往往伴随高持股),但本文把二者作为独立的交互项同时放入,且公司固定效应吸收了大量不随时间变的混淆。
Q回归里业主兼高管显著为负、而高现金流权(Owner with high incentives)系数多不显著甚至转负,说明在控制了前者后,单纯「持股多」对估值的边际贡献有限——这本身也是有信息量的。
Q:内生性怎么办?是治理差导致结构,还是结构导致治理差?
这是最硬的软肋。控制结构(是否上金字塔、要不要结联盟)是公司选择出来的。比如,预期会衰落的公司可能更倾向于让家族牢牢控盘。本文主要靠固定效应和横截面对比,没有外生冲击,因此结论更接近「相关性 + 机制可信的解读」,而非干净的因果。
Q:这对「法与金融」整体叙事意味着什么?
它把 La Porta 的国别结论下沉到了公司层面:即便在同一个弱保护国家内部,治理也有好有坏,差异由可观测的控制结构解释。这既支持了「弱保护放大代理问题」的判断,也提示「集中持股能救场」的乐观看法需要附加条件——大股东得押够身家且控制权可被挑战才行。
(b) 几个可能的研究问题与提案
1. 金字塔与债权人:底层公司的信用利差更高吗?
【经济故事】本文证明金字塔底层公司股权估值被压低
13%–27%,机制是控股股东掏空。若掏空真实存在,底层公司的债权人也该要求补偿——表现为更高的信用利差、更短的债务期限、更多的抵押。 【可行性】中。需要把金字塔层级数据与公司债/银行贷款定价匹配。意大利公开债市场较薄,可扩展到金字塔同样普遍的其他欧陆国家(用 Faccio-Lang 式控制链数据)。识别上仍受内生性困扰,可借「同一控股集团内不同层级」做集团固定效应对比。
2. 外资持有人能否替代「投票联盟」的制衡作用?
【经济故事】本文里能制衡老板的是「老板需要你点头」的联盟伙伴。一个自然延伸:当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这类弱保护市场、并形成关键少数时,他们是否扮演了类似投票联盟的「可竞争」角色,提高了更替敏感度? 【可行性】中。需要外资持股的细分数据(如某国放开 QFII/可投资度的时点)做事件研究或 DiD。识别可借助投资者保护改革或指数纳入带来的外生外资流入。与《用脚投票:被炒掉的 CEO 背后,是谁先悄悄离场》的思路可对话。
3. 表决权溢价随时间的变化能否预测治理改善?
【经济故事】
82%的表决权溢价是控制权私利的市场报价。若某国推动投资者保护改革,私利下降,溢价应收窄——而溢价收窄的公司,事后更替敏感度与Q是否同步改善?这能把「私利—治理」的因果链接起来。 【可行性】高(在有双重股权且两类股都交易的市场)。可用改革作为外生冲击,做溢价与治理结果的双重差分。数据上需要长时序的双类股价格。
4. 投票联盟的「破裂」作为准自然实验。
【经济故事】Olivetti 的例子提示:联盟破裂是控制权突然变得可竞争的离散事件。把所有联盟的签订、续约、破裂事件编码,看破裂前后更替敏感度与投资政策的变化,能更接近因果地识别「可竞争控制权」的价值。 【可行性】中。联盟协议须公告于报纸,原则上可手工或用 LLM 从历史报刊数据库中抽取构建事件库。难点是联盟破裂本身可能由业绩恶化触发(反向因果),需用与业绩无关的破裂原因(如成员去世、家族分家)做工具。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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