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回自己的股票,凭什么有人赚、有人亏?——私下回购的四张面孔
本文读的是 Peyer & Vermaelen (2005, JFE):把 1984–2001 年间 737 笔「私下协商回购」翻出来重看,作者发现,过去文献里那个「公司高价买回股票、股价应声下跌」的故事,其实只属于 60 笔「绿讹 (greenmail)」交易;剩下的 677 笔里,有近一半是公司在折价买回,市场反应为正,而且无论溢价还是折价,回购之后一年都跑出了显著的正超额收益。一句话——管理者还是在「股价便宜时」买回自己的股票,只是这件事被一小撮旧样本带偏了二十年。
1 一个被旧样本钉住的结论
先从一个看上去板上钉钉的「常识」说起。
上世纪八十年代,金融学界对私下协商回购(privately negotiated / targeted repurchase,公司不在公开市场、也不通过要约,而是和某个大股东一对一谈好价钱把股票买回来)的判断高度一致:Dann 和 De Angelo (1983)、Bradley 和 Wakeman (1983)、Klein 和 Rosenfeld (1988)、Denis (1990)、Mikkelson 和 Ruback (1991)——这一长串名字,全都报告了显著为负的公告收益,同时公司还付出了不菲的回购溢价 (repurchase premium)。
结论顺理成章:这是绿讹。一个敌意收购者悄悄买进一大块股票,威胁要拿下公司;管理层(往往本身也是大股东)为了保住控制权,宁愿溢价把这块股票买回来送瘟神走,再附上一纸停止协议 (standstill agreement)。管理者明知吃亏,却用公司的钱买自己的「控制权私利」。股价下跌,天经地义。
这个故事讲了二十年,几乎没人质疑。
但 Peyer 和 Vermaelen 盯上了它的三个软肋。首先,过去的样本都太小。接着,一个更要命的问题是——这些数据太老了,大多数事件集中在七十年代末、八十年代初。而那恰恰是美国敌意收购最猖獗的年代(参见 Schwert, 2000)。换句话说,旧样本天然地偏向了那些「为了挡收购」的回购。然后,所有这些研究都默认半强式市场有效,从不看长期表现。
于是一个自然的反问浮出水面:如果换一个样本期,重新数一遍,故事还成立吗?
2 换了样本期,结论就翻了
作者从 SDC 的并购数据库里捞出 1984–2001 年间 737 笔私下回购(剔除了回购价格被预先锁定的合成回购、按均价回购等情形),同时收集了 6,470 笔公开市场回购、303 笔固定价格要约、251 笔荷兰式拍卖作为对照。
结果相当刺眼。
整个私下回购样本里,公司相对于公告前两天股价支付的平均溢价只有 1.92%,中位数恰好是零。这和固定价格要约的 20.74%、荷兰式拍卖的 14.72% 形成鲜明对比,更和旧文献里动辄两位数的溢价南辕北辙。更反直觉的是:有 44.78% 的交易,公司是在折价回购——也就是说,公司用低于市价的价钱,从大股东手里把股票买了回来。
公告收益也跟着翻了个面。三日窗口的累计异常收益 (cumulative abnormal return, CAR[−1,1]) 不再是负的,而是显著为正的 1.81%(t 值在 1% 水平上显著)。
如表 1 所示,无论用哪种方式回购,平均而言股东财富都在增加——私下回购的 INFO 指标虽然最小(2.12%),但已经是显著为正,而非旧文献里的负数。

Table 1: shows that, in 45% of the cases, firms repurchase shares from blockholders
那旧的负收益故事去哪了?答案藏在样本的角落里。SDC 把其中 60 笔明确标记为「绿讹/防御性交易」。单独把这 60 笔拎出来看,旧结论原封不动地回来了:平均回购溢价 18.06%,三日 CAR 为显著负的 −2.57%。而且这 60 笔里有 54 笔发生在 1980 年代。
这就是全文的第一个支点:过去二十年的「私下回购 = 绿讹 = 亏钱」,本质上是用一个被绿讹主导的旧样本,以偏概全。 把绿讹单拎出去,剩下的私下回购完全是另一种生物。
3 把 737 笔拆成四张面孔
光说「翻案」还不够。作者真正聪明的一步,是把 737 笔按支付的价格切成四组,让每一组讲自己的故事:
- 绿讹组:60 笔,SDC 标记为防御性交易;
- 溢价组:238 笔,付了正溢价但不是绿讹;
- 零溢价组:109 笔,溢价恰好为零;
- 折价组:330 笔,最大的一组,折价回购。
这一刀切下去,四组的性质立刻分化(见 Table 2 的单变量统计):溢价组溢价 18.93%、CAR 2.50%;零溢价组溢价 0、CAR 2.14%;折价组溢价 −12.64%、CAR 1.99%;绿讹组溢价 18.06%、CAR −2.57%。
但真正关键的一步在于:公告期的 CAR 会被一个会计效应污染——回购本身就在卖方和留守股东之间转移财富。要看清「这笔交易到底给留守股东创造了多少价值」,得把财富转移先扣掉。作者沿用 Vermaelen (1981) 的做法,构造了一个加权平均的异常收益指标 INFO:它把卖方拿到的溢价(或折价)和留守股东的 CAR 按持股比例加权平均。
这个看似不起眼的会计恒等式,是理解全文的钥匙。把它写清楚:
其中 \(P_T\) 是回购价格,\(P_0\) 是公告前一天的股价,\(F_P = N_P / N_0\) 是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,\(\mathit{CAR} = (P_{\mathit{AFTER}} - P_0)/P_0\)。
直觉很干净:CAR 只反映留守股东的得失,但卖方手里那笔溢价/折价也是真金白银的财富变动。INFO 把两边按人头加权加起来,衡量的是「平均一个股东」的财富变化。
用这把尺子一量,四组的故事就分开了:
- 溢价组 INFO
4.77%,是唯一在经济意义上显著创造了价值的一组; - 零溢价组 INFO
1.92%,但作者发现这一组的卖方多半是内部人(现任、退休、离职的高管员工——能识别卖方的样本里占55%),公司只是替他们提供了一个比公开市场更方便的退出通道,谈不上创造价值; - 折价组 INFO
0.29%,不显著——市场在公告日几乎不把折价回购当成利好信号; - 绿讹组 INFO
1.98%,仅在 10% 水平上勉强显著。
到这里,论文的核心命题已经清晰:溢价回购像「信号」,折价回购像「讨价还价」,零溢价回购像「内部人退出」,而绿讹是它们各自的极端。 同一个「私下回购」的标签,底下其实站着四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动机。
4 折价从哪来?一场讨价还价
折价组是最大的一块(330 笔),也最耐人寻味——公司怎么能用低于市价的价钱买回自己的股票?卖方又不傻,凭什么折价卖?
作者的回答是:这是一场讨价还价 (bargaining),折价的深浅,取决于买卖双方的相对谈判力。他们把折价对一组代理「谈判力」的变量做回归,结论与直觉一致——当满足以下条件时,公司能压出更深的折价:
- 股票相对不流动(卖方在公开市场难以脱手,只能找公司接盘);
- 公司有较大的成长机会(手里的现金有更好的去处,不愿高价买股);
- 公司更受融资约束;
- 管理者持股更多(是在用自己的钱买,更有动力砍价)。
为了把谈判的动态看得更透,作者还盯住了 57 笔卖方本身也是上市公司的特殊样本——这下买卖双方的财务状况都能观测了。结果完全符合一个讨价还价的图景:双方的财务健康、对资金的需求或可得性,共同决定了各自的谈判筹码。当回购方成长机会高、又能拿到「跳楼价」时,它才肯只投资自己;而卖方在面临更高的财务困境概率时,会像「火线甩卖 (fire sale)」一样愿意折价出手。
这条「谁更缺钱、谁更没退路,谁就让价」的逻辑,和公司债大宗交易里「接盘人」的故事是相通的——价格里那道折扣,量的往往是「找不到买家」的时间。可参见《谁来接住这一大笔债券?》与《价格里那道折扣,量的是「找不到买家」的时间》。
5 溢价为何换来正收益?信号与谈判的合奏
折价是讨价还价,那溢价呢?公司多付了钱,股价反而涨,这才是真正需要解释的反常。
作者搬出了 Vermaelen (1984) 在公开要约回购情境下提出的信号模型 (signaling model) 的同款逻辑:管理者愿意付溢价回购,是在向市场释放「我认为股票被低估了」的可信信号——因为如果股票其实高估,溢价回购就是在烧自己的钱,只有真信被低估的管理者才付得起这个代价。
模型给出三个可检验的预测:公告收益应当正向取决于(1)回购溢价、(2)回购股份占比、(3)内部人持股比例。数据全部对上了号——这与 Vermaelen (1981, 1984) 在要约回购上的发现一脉相承。
但真正关键的一步在于,作者没有就此打住。他们发现,单靠这三个信号变量,对溢价的解释力和系数量级都不够漂亮。于是反转出现:一旦把代表「谈判力」的变量也加进去,对回购溢价的解释力显著提升。换句话说,溢价不是纯粹的信号,它同时是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产物。 信号模型和谈判模型,在这里不是二选一,而是合奏。
6 长期收益:绿讹反而是最大的赢家
如果故事停在公告日,它只是一篇「重做事件研究、推翻旧结论」的论文。让它真正立住的,是长期收益那一节——也是旧文献整体缺席的地方。
作者用 Ibbotson (1975) 的 RATS(return across time and security)方法,叠加 Fama 和 French (1993) 的三因子模型,去算回购之后的长期超额收益。结果:回购公司在公告后 12 个月里,跑出了显著为正的 6.74% 超额收益。
最惊人的反转在绿讹组。这一组在公告日跌得最惨(CAR −2.57%),可在随后的 17 个月里却跑赢基准 16%——而这恰恰和它们付出的平均绿讹溢价(18%)量级相当!
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那个流传最广的判断——「管理者为了赶走敌意收购者,不惜高价买回股票、白白让股东受损」——是错的。真实的图景是:管理者之所以从敌意买家手里买回股票,恰恰是因为他们相信股票被低估了。绿讹溢价看似「亏」在公告日,长期看却被低估的价值修复给补了回来。市场在公告时误读了它,只有在长跑里才回过味来。
非绿讹的溢价组和折价组,公告后一年也都伴随正的异常收益。于是作者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:私下溢价/折价回购,和公开市场回购、要约回购在本质上是一样的——公司在自认股价低估时买回股票,而市场对回购公告反应不足 (underreaction)。 有意思的是,市场在公告当下根本不把折价回购当作低估信号,只有在长期里才慢慢意识到公司的价值。
唯一的例外是零溢价组:它没有显著的长期超额收益。但这不奇怪——这一组的卖方主要是内部人(多为现任、即将退休或已退休的员工),公司只是替他们提供退出通道,谈不上「替留守股东抄底」。只有当公司从外部人手里买股票时,它才会替长期股东尽力争取一笔好交易。
7 文献脉络
把这条线索捋一捋,会看到一段很清晰的演进。
起点是回购的「好消息」叙事:Dann (1981) 和 Vermaelen (1981) 发现公开市场回购、要约回购伴随正的公告收益,并由 Vermaelen (1981, 1984) 提炼出信号假说——回购是管理者传递「股价低估」的可信信号。
但私下回购是个例外。Dann 和 De Angelo (1983)、Bradley 和 Wakeman (1983)、Klein 和 Rosenfeld (1988)、Denis (1990)、Mikkelson 和 Ruback (1985, 1991) 接连报告私下回购的负公告收益与高溢价,把它解读为绿讹与防御性交易。这条「私下回购 = 亏钱」的支线,统治了二十年。
与此同时,另一条长期收益的暗线在生长:Lakonishok 和 Vermaelen (1990) 发现要约回购后的价格异常,Ikenberry、Lakonishok 和 Vermaelen (1995)、Mitchell 和 Stafford (2000) 发现公开市场回购后数年的显著正超额收益,指向市场对回购信息的反应不足。
Peyer 和 Vermaelen (2005) 站在这两条线的交汇处:用一个更新、更大、绿讹占比更低的样本,把私下回购从「绿讹」的单一叙事里解放出来,再用长期收益把它和公开市场回购的「低估—反应不足」逻辑重新接上。它既是对 1980 年代旧结论的修正,也是信号假说在私下回购情境下的一次延伸。
8 评论与延伸(Q&A + 研究方向)
(a) 几个可能的疑问
Q:结论翻盘,到底是因为「样本期变了」,还是因为「方法变了」?
主要是样本期。作者用的还是 Brown 和 Warner (1985) 的标准事件研究法。真正变的是构成:旧研究的事件集中在敌意收购猖獗的 1970s–80s,绿讹占比高;本文 1984–2001 的样本里,绿讹只剩 60 笔且 54 笔在 1980 年代,1989 年后几乎绝迹(七个州的反绿讹法 + 1987 年 50% 的绿讹消费税)。把绿讹剔掉,故事自然就正了。
Q:折价回购,会不会只是「测量误差」——公告前股价被推高了,于是显得折价?
这是个真问题。作者用的是公告前两天的收盘价作基准,部分缓解了公告日抢跑的污染;而且折价的横截面变化能被流动性、成长机会、融资约束、管理者持股这些谈判力变量系统地解释,不像纯噪声。但严格说,基准价的选择仍是这类研究的软肋。
Q:绿讹组「公告跌、长期涨」,会不会只是 60 个样本的统计偶然?
60 笔确实小,17 个月跑赢 16% 的估计噪声不会小。这是全文最该打折扣的发现——它足以质疑「管理者高价送瘟神、白白让股东受损」的旧叙事,但要把「管理者其实在抄底」坐实,样本量撑不起强结论。作者的措辞也相对克制。
Q:INFO 和 CAR 到底差在哪,为什么非用 INFO 不可?
CAR 只看留守股东。但回购会在卖方和留守股东之间转移财富:折价回购是卖方补贴留守股东,溢价回购反过来。只看 CAR 会把这部分转移误判成「价值创造/毁灭」。INFO 按持股比例把两边加权平均,衡量的是「平均一个股东」的财富变化,才能干净地比较四组。
Q:信号模型和谈判模型不是互相矛盾吗?怎么能同时成立?
不矛盾。信号决定了管理者愿不愿意付溢价(只有真信低估的才付得起),谈判决定了最终付多少。作者的发现正是:信号变量解释了溢价的方向,但加入谈判力变量后解释力才显著提升——两者是互补的两层。
Q:这对「回购是好是坏」的政策争论意味着什么?
意味着不能用一个标签一刀切。私下回购里,溢价交易创造价值、折价交易转移价值、零溢价多是内部人退出、绿讹是历史遗留。监管若想防的是绿讹(管理者用公司钱保位子),那 1980s 末的反绿讹法配合 50% 消费税,效果是把潜在袭击者「劝退」在买入第一块股票之前——这本身就是个干净的政策实验。
(b) 几个可能的研究问题与提案
1. 把这套「四张面孔」搬到公司债的私下回购/要约回购上。 【经济故事】公司也会私下回购自己的债券,尤其在信用利差走阔、债券折价交易时。折价回购债券是不是同样的「讨价还价 + 流动性」逻辑?溢价回购是不是信号? 【可行性】中。需要 Mergent FISD + TRACE 识别债券回购事件与成交价,难点是私下债券回购的公告往往不透明、样本稀疏,识别卖方身份比股票更难。
2. 外资大股东作为卖方,折价更深还是更浅? 【经济故事】本文的折价由「卖方退路」决定。外资机构(尤其面临赎回压力或本国资本管制)可能更缺退路,被压出更深折价;也可能因信息劣势反被占便宜。 【可行性】中。需要 13F / Thomson 持股数据匹配卖方身份 + 私下回购事件。识别上可用本国冲击(如母国危机)作为外资「被迫卖出」的外生变动,接近火线甩卖设计。
3. 流动性作为折价的定价因子:把 INFO 拆成「信号」与「流动性折价」两块。 【经济故事】折价组 INFO 不显著,但长期收益为正——市场没有即时为低估定价。能否构造一个直接的股票流动性度量(Amihud、零收益天数),看折价深度中有多少是纯流动性补偿、多少是讨价还价租金? 【可行性】高。CRSP 日数据即可构造流动性指标,回归框架现成,是对本文谈判力回归的直接细化。
4. 反绿讹立法作为准自然实验,识别「控制权私利」的价值。 【经济故事】七个州在 1980s 末先后立法、1987 年联邦加征 50% 绿讹税。利用各州立法时点的交错差异,做交错双重差分,看绿讹回购的频率与溢价如何反应,反推「买回控制权」对管理者值多少。 【可行性】中高。立法时点可考(Danielson & Karpoff, 1998 给了 1983–1989 的数据),但需当心交错 DiD 在异质性处理效应下的偏误。关于后者,可参见《当「更稳健」的设计悄悄把符号弄反了——重读交错双重差分》。
上面几条里,「外资作为卖方」和「债券私下回购」最有意思,但也最受数据所限——私下交易的对手方身份在公开数据里常常缺失,识别 doable 与否,八成卡在这一步。
我的判断
这篇论文的贡献,不在于发明了什么新方法,而在于一次漂亮的「祛魅」:它用一个更干净的样本,把笼罩私下回购二十年的「绿讹」迷雾拨开,证明所谓的「管理者高价回购、毁损股东价值」其实是旧样本的选择性偏误。把 737 笔按价格拆成四张面孔,再用 INFO 把财富转移从价值创造里剥离出来——这套拆解本身就值得学。它最终把私下回购重新接回了「低估—信号—反应不足」这条回购研究的主干。
对识别的担忧有两处。其一,长期收益依赖 Fama-French 三因子基准,而 Fama (1998) 早就提醒过,长期异常收益对模型设定和方法(等权/价值加权、CAR/BHAR)极其敏感——绿讹组「跑赢 16%」尤其建立在 60 个样本之上,噪声不容小觑。其二,折价的因果解读仍偏「相关」:流动性、成长机会、管理者持股之间互相纠缠,谈判力的故事讲得通,但很难说哪一个是真正的外生推手。
后续我最想看到的,是把卖方身份这一维度做实——本文已经隐约触到「卖方是不是内部人/上市公司」会改变故事,但受限于数据只能浅尝。如果能在债券市场或外资持有人的情境里,拿到更清晰的对手方信息,把「谁在卖、为什么卖」量化出来,这条「讨价还价决定折价」的暗线,才能真正从相关走向因果。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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